园区政策

Park policy

  • 税收优惠

    广西大学科技园专业企业服务团队,为企业提供人才、技术、工商、法律、财税、孵化、股权投资、政策咨询等服务。采取“一企一策”模式,为每个入园企业专项对接所需资源。

    01企业所得税:新办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,实现相当于企业所得税9%的实际税负。)

    02增值税:调整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下;降低增值税税率至16%和10%;对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。

    03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,其自用房地产缴纳的房产税,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,报经税务部门批准,可给予减征或免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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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科技企业扶持

    广西大学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孵化培育,通过对企业实施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、品牌打造,将初创、小微企业逐步培育为中小型科技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瞪羚企业乃至独角兽企业。

    19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20万元。

    20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:广西区项目资助10万元。

    2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。

    2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:广西区资助10万元;获得高企认定后,研发费用总额的20%给予奖励性补助,上限30万元;南宁市资助5万元;南宁高新区资助25万元—35万元。

    23瞪羚企业认定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;获得瞪羚企业认定后,研发费用总额的20%给予奖励性补助,上限50万元。

    24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。进入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:广西区资助4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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