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技企业扶持
日期:2020-11-06 作者:

undefined


税收优惠


01. 企业所得税:新办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%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,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,实现相当于企业所得税9%的实际税负。

02. 增值税:调整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为500万元及以下;降低增值税税率至16%和10%;对于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。

03. 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,其自用房地产缴纳的房产税,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,报经税务部门批准,可给予减征或免征。


undefined


支持创业


(一)入驻科技园的初创企业

04. 每家企业提供50㎡以内的办公室一间,免一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拥有Ⅰ类有效自主知识产权(须经园区管理方评估认可)1项以上的企业,提供100㎡以内的办公室,免两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

05. 广西大学在校师生、校友独立创办或实际控股的企业,提供100㎡以内的办公室,免一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拥有Ⅰ类有效自主知识产权(须经园区管理方评估认可)1项以上的企业,提供150㎡以内的办公室,免两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

06. 配备办公网络端口及冷气设施设备(一楼除外)。

07. 免费使用园区配套的洽谈室、会议室。

08. 特聘专业财税管理团队,免费为年营收小于500万元的企业提供财税托管及财税咨询服务一年,对年营收大于500万元的企业补贴50%托管费。

09. 特聘专业法律团队,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年;

10. 享受园区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商、政策、科技等咨询服务。

11. 免费提供各种创新创业大赛、创业路演服务和导师创业辅导服务。

12. 免费协助申请政府各类创新创业政策性奖补项目。

13. 免费协助对接广西大学相关学科专家、团队联合申报科研项目,免费协助对接广西大学相关科研、人才、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。

14. 免费组织资金对接,享有园区种子基金、创投资金投资的机会。

15. 优先使用广西大学、科技园、众创空间各类资源及平台的服务。


(二)入驻“云帆科创”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企业

16. 每个团队或企业可获开放式工位1-4个,免一年租金;或获独立办公室一间(25㎡以内),免一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拥有Ⅰ类有效自主知识产权(须经园区管理方评估认可)1项以上的团队或企业,免两年租金及孵化服务费。

17. 配备办公桌椅、网络、冷气等设施设备,免费使用打印、复印、扫描等办公设备。

18. 团队或企业同时享有入园初创企业第4项至第12项的支持。


1B5A3


科技企业扶持


广西大学科技园为入园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孵化培育,通过对企业实施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、品牌打造,将初创、小微企业逐步培育为中小型科技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瞪羚企业乃至独角兽企业。

19.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20万元。

20.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:广西区项目资助10万元。

21.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。

22.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:广西区资助10万元;获得高企认定后,研发费用总额的20%给予奖励性补助,上限30万元;南宁市资助5万元;南宁高新区资助25万元—35万元。

23. 瞪羚企业认定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;获得瞪羚企业认定后,研发费用总额的20%给予奖励性补助,上限50万元。

24. 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:广西区项目资助30万元。

进入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:广西区资助400万元。


undefined


现代服务业扶持


面向总部经济体,现代金融业,信息服务业,现代物流业,商务服务业,工业设计,科技服务业,文化创意产业,及其他现代服务业给予以下扶持:

25. 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助,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
26. 主营业务收入(或产值)年度达到3000万元以上,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300万元(含)—500万元的企业,给予30%的奖励;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500万元(含)—800万元的企业,给予40%的奖励;对南宁市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在800万元(含)以上的企业,给予50%的奖励。

27. 年薪达到税前40万元(金融业60万元)高级人才 ,奖励其上一年(自然年)在南宁市实际缴纳的“工资和薪金所得”个人所得税南宁市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0%(金融业按50%)。对于经认定的南宁市高层次人才,住房、医疗保障、子女入学等按南宁市出台的人才政策规定执行。

28. 已纳入统计在库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0.1亿(含)—0.5亿元且本年度增长达到50%以上的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0.5亿元(含)—1亿元且本年度增长达到30%以上的,或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(含)以上且本年度增长达到20%以上的,每家按营业收入增长额的5‰给予奖励。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。

29. 对于通过金融机构融资的服务业企业,贷款利率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—1.6倍以内,贴息额为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部分的贷款利息。对于通过担保机构取得融资的企业,给予担保机构担保发生金额的最高0.8%/年补贴。建立风险代偿机制,银行机构、担保机构在给予现代服务业融资发生风险代偿时,给予风险额30%的代偿。

30.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服务业企业,给予200万元奖励;对获批国家级“互联网+”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、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和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,给予100万元奖励;对新认定的服务业驰名商标,给予100万元奖励;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,给予50万元奖励;对获批自治区级“数字广西”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(企业或平台)的,给予30万元奖励。






相关新闻
  • 上一篇:没有了!
  • 下一篇:没有了!